我校王洪春教授获全省教育系统模范教师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3-02-28浏览次数:272

  根据《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模范教师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决定》(皖人发[2009]33号文件),我校王洪春教授被表彰为全省模范教师。    全省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推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对安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等60个“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胡学钢等145名“全省模范教师”和孟春梅等13名“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全省模范教师”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享受市(厅)级劳模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省教育战线的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受表彰的集体和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立足大局、同心协力、攻坚克难的时代精神,学习他们敬业爱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锐意进取、勤奋工作、精益求精的奉献精神,争做教育改革的探索者,勇担培养创新人才的重任,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安徽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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