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3-06-14浏览次数:429

各院(部):

  为确保2013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范围

  2013年符合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二、预申报条件

  (一)按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附件2)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号)文件执行。

  (二)社会实践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实施办法》(校政字〔2010〕2号)文件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岗专业课教师、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需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社会实践。

  (三)教学工作量

  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平均工作量须达到相应职称年度考核要求的最低工作量,其中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进修或在职攻读学位的教师,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三、预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根据已聘岗位和本人业绩,对照评审标准条件,决定是否申报,如申报,需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登记表》(附件3)和《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所属学院(部),相应的学科分组及代码见附件5。

  (二)学院(部)初审。学院(部)初审后,将《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汇总,按照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系列职务分别列表,连同申报教师提交的《安徽财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登记表》于6月21日前统一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接受材料。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aufehr@126.com。

  四、其它事宜

  (一)各学院(部)应广泛宣传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政策,认真做好预申报的资格审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

  (二)请通知本学院(部)2013年参加代表作送审的教师于6月18日当天来人事处师资科领取代表作鉴定结果通知单和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3〕65号).pdf

  附件2:《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doc

  附件3:安徽财经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登记表.doc

  附件4:安徽财经大学2013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预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2013年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分组及代码.doc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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