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高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1-04-25浏览次数:218

各学院(部):

根据我校2011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将申报高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作鉴定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送审人员范围:拟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去年鉴定过的教师可自行决定是否重新鉴定,如需鉴定,应按规定提交材料。

2.申报教授职务和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需提供送审代表作3篇;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需提供送审代表作2篇。送审代表作复印一式三份,每一份代表作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时,务必将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地方全部覆盖)。将代表作复印件分成3册装订,每册包含送审的几篇不同代表作,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其中学术论文要经过学术不端检测。

3.需要代表作鉴定的人员,请下载打印附件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用A4纸张打印,除封面页外其他用正反双面打印,封底空白)及附件2《鉴定目录》各一式三份,按照要求填写完整。

4.代表作鉴定费按照代表作送审学校收费标准:申报教授职务或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需缴纳代表作鉴定费900元,申报副教授职务的教师需缴纳代表作鉴定费600元。

5.所有代表作鉴定材料请务必于5月4日至5月5日间上班时间内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经济类:5月4日,其它类:5月5日

联系电话:3175976,联系人:胡尊亮

特此通知

 

附件: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2、鉴定目录.xls
3、代表作送审注意事项.doc
4、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doc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1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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