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作送审注意事项(4月26日修订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1-04-26浏览次数:341

1.所有代表作复印材料务必将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地方全部覆盖,复印材料需干净、整齐、从左侧装订,上下装订两针;

2.复印材料装订顺序同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鉴定目录所列代表作顺序保持一致;

3.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中的“代表作鉴定结论意见(B)”的“送审单位、姓名、送审编号”内容由人事处填写,教师请勿填;“个人成果一览表”请严格如实填写,排版整齐,其中本人承担部分(注明排名)一般填写如:独撰、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主持人、第一参与人、第二参与人等;

4.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单独打印签字交至人事处;

5.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通知时间顺序将相关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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