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校政字[2012]58号),经研究,现将辅导员组讲师申报材料审核和报送安排如下:
1、材料准备。相关教师于7月12日下班前将述职报告一式10份(2000字以内),《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组讲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10份及业绩成果复印件和原件报送人事处。
2、学校职能部门审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和《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组讲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科研处负责审核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成果;学生处负责审核学生工作获奖、工作量及辅导员年度考核情况,学院审核辅导员学生工作实绩及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并填写推荐意见。人事处根据档案对申报者提交的学历、资历等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各学院、科研处、学生处的审核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附件1:安徽财经大学辅导员组讲师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