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安徽财经大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暂行办法》(校政字[2009]96号)、《关于开展2009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09]2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增加推荐评选2009年校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的透明度,维护其严肃性、权威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五天(9月8日至9月12日),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如对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12日前当面或以署名书信、电话等形式向人事处反映(电话:3171169)。 人事处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