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暨学术相似性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295

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3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教育厅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代表作鉴定暨相似性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鉴定

1.申报代表作鉴定人员范围。拟申报2013年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代表作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

2.申报代表作鉴定篇数。申报教授职务需提供3篇送审代表作,申报副教授职务需提供2篇送审代表作,以论文破格申报者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以学术专著(规划教材)为基本申报条款者,提供的代表作须包含学术专著(规划教材)。

3.申报代表作材料准备。申报代表作鉴定的人员,下载打印并按照要求分别填写附件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用A4纸张打印,除封面页外其他用正反双面打印,封底空白,一式三份)、附件2《鉴定目录》(一式三份)和附件3《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一份);送审代表作复印一式三份,每一份代表作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时,务必将所有能反映个人信息的中英文部分全部覆盖)。代表作复印件分成3册装订,每册包含送审的几篇不同代表作,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4.代表作鉴定费按照代表作送审学校收费标准:每篇送审代表作交纳300元,其中学术专著(规划教材)交纳600元,在报送送审材料时交到校财务处财务科。

二、申报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

为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代表作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前,须由省教育厅教育评估中心对代表作开展学术成果相似性检测,委托检测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请申报代表作鉴定的教师认真填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送审代表作为2013年3—4月发表的作品,须提供电子版全文),其中电子版请发至邮箱:aufehr@126.com

三、其它说明

1.职称评审工作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通知相关事宜,确保通知传达到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

2.所有代表作鉴定材料暨《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纸质版请申报教师务必于5月14日至5月15日(周二至周三)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电子版同期发至指定邮箱。

3.代表作送审的注意事项请见附件5。

4.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3175976。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doc

附件2:鉴定目录.xls

附件3: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代表作送审注意事项.doc

附件5: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3年5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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