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三批校级教学名师的决定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1-09-28浏览次数:20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办法》(校政字[2007]105号),在个人申请,学院(部)评议推荐的基础上,经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表决,2011年9月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授予王玉梅(统计与应用数学学院)、卢太平(工商管理学院)、任志安(经济学院)、夏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李玉文(商学院)五名教授第三批“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并一次性奖励3000元。

希望“教学名师”获得者再接再厉,发挥教书育人的示范带头作用,继续提高教学水平,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成绩。希望广大教师要以“教学名师”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教书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做出新贡献。

特此决定

 

安徽财经大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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