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忠明向刘永伟教授颁发“龙湖学者”、“名誉院长”聘书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1-10-13浏览次数:219

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刘永伟教授被聘为校“龙湖学者”、法学院“名誉院长”,聘期三年。10月11日下午,校长丁忠明在办公室向刘永伟教授颁发了“龙湖学者”、“名誉院长”聘书。人事处处长童大龙、副处长吴永夺,法学院副院长石旭斋参加聘任仪式。

在聘任仪式上,丁忠明首先祝贺刘永伟教授成为学校“龙湖学者”、法学院“名誉院长”,并希望他在学科建设、对外交流等宏观方面继续关心和支持法学院工作,并给予具体指导。刘永伟教授表示将努力学习,积极完成《龙湖学者选聘管理办法》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支持现任学院领导工作,对学院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建言献策,继续为法学院的发展壮大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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