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规范我校外聘教师的聘用、考核及课酬认定、发放工作,请相关单位根据表格要求认真填报外聘教师信息,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职称证书复印件;
3、外聘教师本人的农行卡号;
4、外聘教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需提供所在部门、现任职务、专业方向等信息)。
不提供外聘教师基本信息及相关材料的,在教学工作量核算时,学校将不予认可。请各相关单位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以上材料交到人事处劳资科。
特此通知
附件: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3年3月6日
附件:
外聘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学院(部):(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外聘教师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称 | 聘用学年、学期 | 在我校教授课程 | 身份证号 | 农行卡号 | 备注 |
学院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