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参加普通话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谈伟发布时间:2013-03-05浏览次数:245

 

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认定高校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通过相应等级普通话测试,为了做好2013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工作,现将普通话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其中副教授及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免于测试。

  二、达标要求

  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需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测试地址和联系电话

测试站

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蚌埠电大

张公山路126号

(张公山公园北门东侧;公交111,120,122路通过)

0552-2047108

 

3—12月工作时间均接受报名

  请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老师尽快参加普通话测试,以便参加2013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特此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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