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17年度专职辅导员二次招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9-08浏览次数:3041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和教育厅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17年度专职辅导员二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所有应聘者需确保入职前获得相应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后出生)。

(四)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五)具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较强的团队意识、创新能力、心理素质和事业心。

(六)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简历投递

9月19日(周二)17:00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安徽财经大学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辅导员),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与社会实践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内容精炼,控制在一页纸张内。同时请填写个人信息简表,具体表格见附件,以excel格式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

(二)资格初审及报考确认

对于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将于9月20日(周三)17:00之前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9月21日(周四)上午11:00前以邮件形式进行参加笔试确认,邮箱地址:ac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参加辅导员招聘笔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于9月22日(周五)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1寸免冠近照一张用于办理准考证。资格审查地址: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西大门旁1号行政楼C204室,工作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7:00。

(四)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时间为9月23日(周六)上午9 :00—11 :00。

笔试人员可于9月24日(周日)上午9 :00后登陆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

(五)面试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4: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初步定于9月24日(周日)下午14 :00开始,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面试人选进行考核。

面试结束后1日内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进行排序(加权比例为笔试占40%、面试占60%),并于人事处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

(七)办理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政策执行。

拟聘人员需于公示结束后二个月内将档案转至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逾期未转档案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最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

学校监察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552-3171169(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3171171(监察处)

附件:个人信息简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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