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财经大学2018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二次招聘公告

发布者:靳峰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次数:8317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4名,现就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单位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招聘职数

需求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招生就业处

管理

001

1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

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教务处

管理

002

3

经济管理类

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应聘人员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所有应聘者应在入职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1日后出生);

(四)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身心健康;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简历投递

5月21日(周一)17:00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安徽财经大学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招聘岗位信息中岗位代码),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与社会实践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内容精炼,控制在一页纸张内。同时请填写个人信息简表,具体表格见附件,以excel格式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对于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学校对照个人信息简表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于5月22日(周二)17:00之前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三)面试考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核,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初试时间:5月23日上午8:00-11:30

初试地点: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西大门旁1号行政楼C204室

复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职数,从同职位初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试人选,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初试人员须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报名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

4.获奖证书等;

5.免冠近照一张(1寸,用于办理准考证)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同时携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最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

(五)办理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政策执行。

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后二个月内将档案转至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逾期未转档案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最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

学校监察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招聘过程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招聘过程中开通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552-3171169(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3171171(监察处)

附件:个人信息简表.xls

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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