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增进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现结合《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安徽财经大学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坚持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乐于奉献,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师德师风受到学生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二)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不断更新和完善知识结构及教学方法,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新方式,能创造性的开展课堂教学工作,提高教学工作的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满意度高。
(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生学业发展、大学生涯和职业规划、就业创业或其它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在关心爱护帮助学生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事迹。
(四)无任何教学事故,或因教学相关违纪受到通报批评。
(五)本科教学工作量饱满,学年评教在全校排名前20%以内。
三、活动组织
学校成立“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分管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组委会成员由学校办公室、监察处、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科研处、校工会、校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党委书记组成。
组委会下设工作组,工作组由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校工会、校团委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
各学院党委书记负责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制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方案,组织本院学生进行民主推荐,并从本院学生推荐的老师中选拔推荐不超过30名候选人预备人选(含不少于20名非本学院教师),填写《“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学院推荐表》和《“我最喜爱的老师”学院推荐汇总表》。
(二)确定候选人正式人选
工作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名单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各学院推荐票数进行排序,确定前30名为正式候选人。如出现得票数相同的情况,将通过会议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三)宣传报道
正式候选人需填写《“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登记表》,撰写一千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并提交5分钟以内的宣传视频(格式要求:MP4/MOV,
(四)评选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形式评选出安徽财经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
五、公示与表彰
(一)公示。工作组审核后公示评选结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不含双休日),任何人均有权向工作组提出异议。对有异议的教师,由工作组负责调查并报告组委会进行裁定。
(二)表彰。工作组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组委会,并由组委会将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的“我最喜爱的老师”,学校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壹万伍仟元人民币的物质奖励。
六、附则
(一)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违者取消资格并给予相应责任人纪律处分,监察处全程监督评选活动。评选推荐的教师应具有示范性、典型性和先进性。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安徽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