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第三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者:刘霖发布时间:2021-10-26浏览次数:334


1025日下午,按照学校本学期党员学习计划安排,机关党委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在支部书记张国海的带领下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条例》对“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

张国海指出,要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要性,既要学好,又要学深,全面掌握基层党组织在政治、组织、理论、实践、制度层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并切实指导党建工作实践,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条例》并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会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就“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展开学习,遵照辛亥革命110年以来的历史五点启示,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道路自信。

 

 

  

(撰稿:刘霖;摄影:张文静;审核:张国海)

返回原图
/